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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书记"赵海燕被查:下属送百万现金获提拔
2018-05-11 08:23      我要投搞

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赵海燕,被坊间称为“”。近日,其身影出现在一份由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中,该判决书系灵宝市(三门峡市下辖县级市)原市委书记李宏伟行贿、受贿案。

卖官书记赵海燕受贿细节:下属送百万现金获提拔

河南省延津县法院一审查明,李宏伟索贿、受贿财物共计8849907.33元,并为谋取职务上的提拔,先后9次送赵海燕(另案处理)现金共计100万元。2016年3、4月份,赵海燕推荐李宏伟担任灵宝市市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6月27日,李宏伟出任灵宝市委书记,而半月后的2016年7月16日,时任三门峡市委书记的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8月31日,河南省纪委宣布,李宏伟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4月14日,延津县法院一审判决李宏伟犯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索贿、受贿八百多万元

曾任河南省陕县副县长、三门峡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灵宝市委书记的李宏伟,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10月1日由河南省延津县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当年11月24日,其被延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7年12月15日,延津县检察院以李宏伟犯受贿罪、行贿罪,向延津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8年至2017年8月份,被告人李宏伟担任陕县副县长、三门峡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灵宝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三门峡某化纤有限公司、陕县某煤矿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要上述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8849907.33元。

澎湃新闻梳理李宏伟案判决书发现,其最主要的“金主”为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李宏伟先后索要、收受郑某财物286万余元。其中包括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而此事还与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有关,杨树平于2015年7月落马。

延津县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郑某出资515293.33元在北京给被告人李宏伟的女儿李某购买丰田霸道车一辆,至案发前该车由李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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