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eld:fulltitle/]

科技之窗 > IT数码 > 应用 > 正文

辽宁省推进科普能力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2014-05-29 10:27      我要投搞

来源:辽宁省科技厅

科普是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的拓展和延伸。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创新型辽宁建设的重要标志和保障。一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普能力建设,特别是在2008年国家科技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辽宁省科普工作立足创新,着眼发展,围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建设创新型辽宁,在科普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科普活动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使全省科普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12年底,全省科普经费筹集额达到3.2亿元,是2008年的2.16倍,年均增长29.1%,位于全国第9位;全省科普人员数量达到7.8万人,是2008年的1.15倍,位列全国第12位;全省拥有科普场馆114个,比2008年增加了66个,国家部委命名的科普(技)教育基地69个。此外,辽宁积极推进科普传媒体系建设,逐年增加科普活动,出台了《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法》,进一步完善了科普政策法规。

2014年,辽宁省科技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推动全省科普能力建设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辽宁的重要组成部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科普法》规定和《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8〕32号)要求,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科普能力建设与科技软环境建设相统一,在抓好科技创新的同时,实现科普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二是推进工作有序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坚持把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普传播体系建设和科普人才培养等方面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关注科普事业,力争通过3-5年,显著增强全省科普能力。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科普工作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完善科普奖励政策,适时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共同推进科普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科普投入,实施科普专项计划支持公众科技传播体系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科普创作,促进科技与文化的融合。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