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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回应律师举报:礼品卡属单用途预付卡 报道不实
2017-06-14 08:32      我要投搞

  携程回应实名律师举报 称礼品卡属单用途预付卡不适用举报内容

  近日,针对有媒体刊发的关于“实名律师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报携程预付卡涉嫌违规”的报道。携程方面做出回应称报道不实,并表示,携程礼品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不适用报道中所提及的相关法规。

  携程方面表示,公司发行的携程礼品卡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同时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严格监管。

  而携程作为携程礼品卡的发卡主体企业,严格遵守商务部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号:310000CCH0021,任何机构或个人都可登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官网查询“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公示”,亦可通过商务部主办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官网查询。同时,发行至今我司每年度均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门针对预收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则,保障存管资金安全,受监管机构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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